孙春梅总也没有想到, 李念会真的出现在同学会上。
同学会的请柬是年年都发的,当然并不是人人都来——李念是一次也没来过——请柬送到安龙公司就石沉大海。孙春梅曾经想过,也许它们从来都没递到李念手上,也可能递过去就被扔进了垃|圾桶。
他们这一届同学里成功的人士真不少,但像李念那样成功的可不多。
人总是被划分出阶级, 过去凭成绩, 现在凭业绩。当初李念落单的时候, 大家并没有对他有所同情,因此也就不能怪他发达之后疏远故人。孙春梅是永远缩在多数人那一边的类型, 对特立独行的李念也永远只是观望。
可是这些年来, 不知出于什么心态,她还是坚持要给李念发请柬——反正李总这样的大人物,不来是应该的, 自己作为同学会的理事,不发反倒是失礼。
她从未指望他来过, 而他现在就在她面前。
他踏着余晖只身前来, 浅灰色的正装,没打领带, 比年轻时候格外多了一份落拓的潇洒,夕阳在他背后投出一轮灿烂的金光。
他还是那样瘦,还不到四十岁, 两鬓居然也见了白发。
应该染一染的, 孙春梅想, 不过不染也还是很俏皮, 现在男人流行这样的老来俏,一朵花的年纪,开的是沧桑之后的风情。
他的到来引发了一阵小小的轰动,许多人热络地围上去,把孙春梅隔在人圈儿外头。这个娱乐圈的风云人物站在多年未见的同学中央,和气又健谈,善接地气,开口先蹦了个三俗段子,好些女同学被他逗得前仰后合,男人们也围着他笑。
倒好像他们过去和李念关系很亲密。
孙春梅挤不进去,只好托着酒杯,呆呆地看他。直到人群散开了,李念朝她望过来,她才茫茫然地低下头去。
李念朝她走过来,两人互相看了片刻,都未曾开口——一群人聊天,反而不必互通姓名,只要你啊我啊就足够,两个人叙旧,却要先打招呼。
孙春梅觉得他大概是没认出自己,或者是早就忘记了。
“我,孙春梅呀。”她讷讷地说。
李念于是爽快地一笑:“哦!孙春梅!”他搔搔鬓角,“对不住,我之前生了点病,记性坏得很。”
孙春梅知道他生病,那时候李念肝癌,新闻都报出来了,她还跑去跟同学募捐,大家都笑她傻:“他那明星男朋友还付不起治病的钱吗?”
孙春梅于是又觉得自己确乎是傻。
她跑去华山医院的大门口,转悠了两三天,心里惶惶地想,李念就在里面,不知是生是死。
而她最终还是没有进去。
孙春梅不敢多提他的病,只好另寻了话题道:“我们俩从高中就是同学来着……就我和你。”
李念惊讶地看她,笑容涟漪似地在他唇角荡开:“这么巧!”
孙春梅忽然发现,原来李念笑起来有一个梨涡,只一个,小小地在他唇边藏着,这样好看,她看他片刻,又望见他丝丝缕缕的白发,不由自主道:“这么些年过去了,咱们都变了。”
李念察觉她的视线,拨了拨头发:“是啊,干|我这行就是太糟蹋身体,整天喝酒——我看大家保养得都挺好,全场就我一个头发白了啊。”
他的声音是好听的烟酒嗓,沙沙地挠着人心——方才他一开口,孙春梅其实吃了一惊,李念的声音变得这样厉害,从前多么清澈,现在哑成这样。只是什么样的嗓子也不妨碍他说得动听,说的都是客套话,然而客套话被他说出来也像真心话似地打动人心。
孙春梅于是觉得自己失礼了,她难为情地看自己胖起来的两条手臂:“我也不行,生完孩子就瘦不下来。你这头发不难看……挺时髦的。”
李念笑着放下香槟杯子:“看破别说破,我就图这两根白毛给我增加魅力了。”
孙春梅觉得他们这句话说在了一起,心里十分快乐,也就红着脸笑起来,更加鼓起勇气道:“我一直给你寄请柬的,真没想到、没想到你今年肯来。”
李念朝她递来温柔的一瞥:“那是我不对,我过去太忙。”
孙春梅被他一眼看得手足无措,低下头又说:“我觉得你会来,所以一直给你寄。”
李念沉默片刻,诚恳道:“谢谢你。”
“不客气。”孙春梅说:“我应该的……我是同学会理事。之前我在汤山看见你,你们公司的谢总来谈项目的。”
李念笑笑:“哦,那原来是你的项目啊?小谢做事操|蛋得很,跟他谈合同最特么费劲。”又顺口奉承她:“孙总,之前你也不跟我打个招呼,早说这事儿早就办成了。”
孙春梅窘迫地摇头:“我也不是主管,就是看见你了,想叫你又没追上。”
李念只是微笑,再度奉承她:“怪我,怪我,孙总,以后多多关照。”
不会说话的人总是试图用奉承来拉近关系,而会说话的人则用奉承来保持距离——李念的奉承是一种矜持的客气。孙春梅被他两声“孙总”叫得再也谈不下去。李念的心事还是这样深,她想,他到底跟她们不是一路人。
他们并肩站在窗口,仿佛再也无话可说。李念被人叫走了,他也像对待孙春梅一样,和大家畅快地热聊起来。孙春梅站在人群外,朦胧地看他,猛然生出一缕情不自禁的酸涩,心里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平静,满足又凄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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